纪委“三清”指数评价系统
淮安市“三清”指数评价系统实施是为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廉洁淮安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建立廉政评估体系的要求,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发[2013]13号《关于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指数评价体系推进廉洁淮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全市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指数评价体系(简称“三清”指数)。
该评价体系以系统集成量化评价为手段,建立“三清”指标体系,定期评价县(处)职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县(区)的廉政建设和廉洁状况,强化廉情预警和廉政监督,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该评价系统设计采用了集成性、导向性、公正性、动态性原则。
该系统具有资源共享、信息采集、指数评价、廉情预警、廉政监督、实时查询、权限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